泰山区工商联召开十届六次常委会 暨清廉民企建设宣讲报告会

6月18日,泰山区工商联召开十届六次常委会暨清廉民企建设宣讲报告会。泰山区委统战部副部长、区工商联党组书记王荷,泰山区工商联主席汤琳琳出席会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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会上,王荷同志就泰山区工商联(总商会)换届有关政策要求进行了详细说明。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《泰山区工商联(总商会)换届人选产生办法》和《泰山区工商联(总商会)换届人选推荐名额分配方案》。

会议强调,工商联换届是全区民营经济统战工作的一件大事,对于加强工商联自身建设、促进“两个健康”具有重要意义。要深刻把握换届工作鲜明的政治属性与严谨规范要求,统一思想认识、凝聚工作合力,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部署要求上来,确保换届方向正确、推进有力,以实际行动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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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委会后接续召开清廉民企建设宣讲报告会。会议特邀泰山区商事商会调解中心主任、山东德衡(泰安)律师事务所主任刘文涛律师作专题授课。刘文涛律师围绕《民营经济促进法》《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(二)》,多角度深度剖析民营企业常见刑事风险,精准梳理风险隐患,为清廉民企建设工作提供专业指导。           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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